陽明山國家公園位處台北盆地北緣,東起磺嘴山、五指山東側,西至向天山、面天山西麓,北迄竹子山、土地公嶺,南迨紗帽山南麓,面積約11,455公頃。行政區包括台北市士林、北投部份山區,及新北市淡水、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等鄉鎮之山區;海拔高度自200公尺至1,120公尺。
陽明山原名「草山」,泛指大屯山、七星山、紗帽山所圍繞的山谷地區。1984年(清光緒20年)建有「草山莊」隸屬淡水廳芝蘭堡;日據時期屬新北市、台北市。第二次大戰結束後,於1949年成立「草山管理局」,1950年,則應地方人士建議,為紀念明代哲學大家王陽明,改名「陽明山管理局」。1968年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時,本區部份劃入台北市北投區,「陽明山」一名沿用至今。
陽明山國家公園之成立,係於1981年間,經國策顧問何應欽將軍之提議,責內政部研究推動,方於1985年正式公告實施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,並於同年9月16日及翌年3月13日先後成立國家公園管理處及警察隊,積極推展各項經營管理業務。